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疾控中心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,各计划单列市疾控中心:
为推动学科发展和地方突出环境健康问题的解决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(以下简称环境所)根据工作需要和地方疾控部门需求,选择具有重要研究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地区,建设一批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,开展系统、持续的科学研究。经过严格程序遴选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环境与健康研究基地(无锡、深圳、石家庄和济南)建设进展顺利,在共建单位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。按照工作计划,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(2~3家)的申报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符合以下条件的各地市疾控中心,均可申报建设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:
(一)设置独立的环境卫生科(所);
(二)环境卫生科(所)工作和科研经费每年达到20万元以上;
(三)辖区存在突出的环境健康问题或单位具有良好的资源条件(如信息化、样品库等);
(四)单位可为协作中心提供独立的办公用房;
(五)单位可为协作中心驻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本次申报面向全国各地市疾控中心,经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疾控中心和本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意(加盖单位公章),按时提交申报材料。
(二)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对内容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协作中心主任应由地市疾控中心的主要领导担任。
三、申报审批
(一)申报单位填写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申请表》,于2026年11月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(A4纸张双面打印,一式4份)提交环境所科教处。
(二)环境所对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于初审通过的单位,组织开展专家函评,根据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按照1:2的比例确定候选单位,组织专家会评并开展现场考察,综合专家会评及现场考察结果,确定研究协作中心拟入选名单。
(三)研究协作中心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,环境所下发正式通知并签订协作中心建设备忘录。
联 系 人:方建龙 朱雨秋
联系电话:010-50930217、010-50930146
电子邮箱:hjskjc@nieh.chinacdc.cn
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行政楼310室
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
2026年9月1日
附件:
1.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申请表
2.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协作中心管理规定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0543号